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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正研究标准评估细则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  阅读:3770 来源:网络

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提上日程 国家卫健委正研究标准评估细则


7月29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康中国行动之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的发生率要有所下降,并加快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国家卫生健康委透露,我国即将开展老年友善医院的创建活动,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标准评估细则,旨在带动更多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医服务。


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也就是说,居民大致有8年多的时间带病生存。这说明我国老年人患病比例高,进入老年后患病时间早,带病时间长,生活质量还不是很高。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透露,他们正在研究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标准评估细则,并对失能老年人进行评估。“即将开展老年友善医院的创建活动,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标评估细则,争取通过这个创建活动带动更多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医服务。开展失能的老年人的评估和综合的服务工作,这也是一项试点,我们大致在全国十几个省份开展这项试点工作。对失能的老年人进行评估,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服务。”王海东表示。


随着老龄化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1.8亿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占据国内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三,而慢性病是引起老年人失能的主要原因之一。北京老年医院、北京市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学研究所所长陈峥说,目前,我国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国家卫健委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失能的指标和标准。国家卫健委近期也在部署关于失能预防、失能照护的相关举措,相信不久将会启动。” 陈峥表示。


健康中国行动之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明确,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不低于50%和90%。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都能够以不同的形式为入驻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并且在到2030年期间持续改善。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说:“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快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现在全国有15个城市搞试点,下一步希望尽快推开试点,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健康是保障老年人独立自主和参与社会的重要基础。”王海东在发布会上表示,健康中国行动中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方面,从个人和家庭、社会、政府三个层面提出了9项指标和23项具体的行动内容。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从政府层面,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方面有以下12项内容:

1.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医药局按职责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中医药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部、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全面推进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提高我国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大力推进老年医学研究中心及创新基地建设,促进医研企共同开展创新性和集成性研究,打造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科技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提出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抓紧研究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长期照护等级认定标准、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医保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民政部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各地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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