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MIC NEWS
康复百家谈 | 康复陪护,一张护工证就足够了吗?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阅读:4251 来源:舜道okeway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政府对康复与养老产业投入的不断加大,社会对康复养老产业从业人员的需求也在快速提升。今天,我们既不谈康复医生,也不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而是把目光聚焦在那些日夜陪伴在康复患者身边的人群——护工。

 

 

护工作为社会康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广泛渗透于社区、家庭、康复机构等实体之中,是社会康复和养老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相比于发达国家在护工管理方面已建立起的较为完善和成熟的管理和服务体系,目前我国对护工问题的系统性研究和管理尚有空白。

 

卫生部在1997年第23号文件中提出了护工的聘用原则,其中提及“护工不属于护士编制”、“护工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可以由医院统一选聘”。2004年福州市曾出台了《关于加强护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严格选聘护工,做好护工岗前培训工作。但直到目前,卫生系统只对护理专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而护工一般由医院自行选聘和管理。现实中,不乏有诸多机构以“专业护工”为名,外包所谓“专业”的护工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但有效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往往让管理陷入“两张皮”的僵局,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更有甚者,在紧张的医疗环境下,则无奈地选择了由患者或家属自行联系护工,将患者与护工的利益关系“直接捆绑”,以减少医院所需承担的风险,但这些无疑不利于护工管理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护工自身能力缺乏、职业素质欠缺等,导致患者与护工之间的矛盾事件时有发生。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在康复治疗费外支付并不低的护工薪资,换来的却是家人遭受不对应的“服务”,作为患者的至亲家属,看到这些画面的滋味可想而知。

 

 

正因为如此,护工证在客观的社会需求和需要下孕育而生。正规的护工证考试内容一般都会在当地医院公布考试信息,主要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后者为抽签进行。其中实操包括轮椅操作、便盆使用、铺床位等项目,同时,国家对护工主要职责也作出了如下规定:

 

1. 协助保持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2. 协助满足病人营养需求,如喂饭、水,协助进餐等。

3. 保障病人安全:协助病人上下床、坐轮椅、摆放体位及在指导下活动关节。

4. 协助病人保持舒适及缓解焦虑。

5. 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发现病人发热、病人在输液时液体突然减慢或局部肿胀。

 

 

 

那么,是不是可以“一证走天下”了呢?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护工证与高质量的康复护工服务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也许你会问为什么,那是因为我们忽视了“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忽视了从患者的角度出发去审视对护工的需求和期望。证书对应的标准要求是固定的,但护工需要提供的服务却是灵活且须基于患者需求的。需求和服务不相匹配的矛盾根本,还是在于意识问题,这便不是一张证书或几项技能培训所能解决的。而矛盾在没有合理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发展,护工的问题只会层出不穷。

 

这里引用一份来源于美国顶级康复机构在为SCI(脊髓损伤患者)提供转归服务过程中,为患者提供的《出院后日常护理和护工需求调研表》,可以看到,针对每位康复患者,表格中都设计了非常详细的信息确认和记录内容,包括日常护理的内容、费用支付、护工的来源、培训时间和形式、护工危机的解决办法等等。显然,护工服务所要考虑的细节方方面面。

 

出院后日常护理和护工需求调研表 

 

我国康复环境下的护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扮演着比西方国家的护工更重要的角色。按照西方康复体系的人员分工,康复机构往往有助理护士、社工、陪护、心理辅导者等人员,而在中国往往由护工肩负这些人员的大部分职责,或者说一个合格的护工需要具备这些人员角色相应的服务能力。所以除了医生、治疗师和护士,一个康复患者的护工,几乎参与和涉及了所有康复过程的工作,这就是中国康复护工存在的实际状况。

 

护工的问题,已然不是护工本身简单的问题,折射出的是康复体系建设中人员岗位能力配备,以及社会劳动保障的问题。规范护工管理,离不开健全的制度和标准,从岗位职责到教育培训,再到考核监管,有长远的路需要走!同时,护工服务质量的关键还在于护工与患者、医务人员、家属等之间的关系管理。即便关系仅存在于护工和患者之间,这段患者关系也不应该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更应该是朋友,甚至家人的关系,而这其中的“相处之道”也是另一门大学问。

 

 

2011年法国电影《触不可及》剧照——向世人完美诠释患者与护工相互“成就”的故事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